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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澳葡门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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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4-02-04 00:23:01

  1614年(明万历四十二年),两广总督张鸣岗根据海道副使俞安性的建议,为便於对居澳葡人进行管理,将澳门葡萄牙人聚居地方编街道号码,定立门籍,逐项登记。做法是在葡人居住的大街上树高栅,挂榜书“畏威怀德”4字,又以《尚书·旅 》篇中“明王慎德,四夷咸宾,无有远迩,毕献方物,服食器用”20字,分别作为门号,分为东10号、西10号,防止奸人进入;同时还禁止葡人在居留地内私藏武器、弹药,并由在澳中国官员对当地房屋进行认真搜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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